释义 |
重庆市居民用电电费按阶梯电价计算,电价分为三档 最高每度可达到0.82元。第一档月用电量200度(含)以内,保持现行电价不变,每度为0.52元。第二档月用电量201-320度(含),每度加价为0.05元,电价为每度0.57元;第三档月用电量在320度以上,每度 加价0.30元,电价为每度0.82元。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目前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统一每度为0.54元。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按合表居民用户电价标准执行。城乡“低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 “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可减免电量10度。居民用户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电表为单位。
该内容由 严达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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