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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手房房贷从什么时候开始还款
释义
    办理二手房贷款,贷款发放后的次月开始还款。二手房贷款办理流程:
    1、购房人与售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
    2、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向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买卖双方到贷款银行指定(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
    4、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的资信证明材料和评估报告进行鉴证、调查、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
    5、贷款银行进行审批,通知借款申请人是否同意贷款;
    6、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7、购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贷借款合同;
    8、买卖双方将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送交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9、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根据借款合同划付资金;
    10、借款人按月还款;
    11、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解除抵押担保。
    一、房屋抵押贷款的流程
    房屋抵押贷款流程:
    1、借款人向银行提交书面贷款申请书并提交贷款的相关资料;
    2、买卖双方在贷款行开立账户,购房者将首期购房款足额存入贷款行指定的账户;
    3、经贷款银行调查、审查和审批后,借款人与贷款行签订借款合同;
    4、房屋买卖在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过户并办理保险、公证和抵押登记手续。
    二、二手房住房公积金如何贷款
    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第一步:向“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的应当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资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第二步:借款人向市资金中心提交贷款资料。第三步:“中心”受理审批。第四步:交易过户: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两证”交易过户手续。第五步:签订合同:借款人持已办理交易过户的“两证”及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资金中心,由市资金中心出具贷款承诺书到指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贷款文件,卖方在贷款银行开立存款专户。第六步:办理抵押: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第七步:发放贷款:贷款手续全部办妥后,由市资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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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12:2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