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统筹支金额就是用统筹帐户资金支付参保人相关医疗费用。帐户支付,也就是用参保人的医保卡在药店或门诊的刷卡消费行为。医保统筹管理,由个人帐户和统筹帐户组成。医疗保险中的统筹支付是只能用于支付住院和部分慢性病门诊治疗的费用。统筹基金设有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一般门诊费用。 统筹支付标准的区别: 1、参保人在指定门诊就医点服务时间外,因急诊直接到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2、参保人直接到本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抢救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直接到指定门诊就医点及本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外的市内医疗机构门诊抢救发生的基本医疗费; 3、经指定门诊就医点转诊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转到镇街定点医院本部门诊部或市属定点专科医院本部门诊部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降低;转到市内定点三级医院本部门诊部的,支付比例降低;转到其他医疗机构的,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4、除以上几种情形外,参保人自行到指定门诊就医点以外的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