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什么是第三人撤销之诉?在什么情形下,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释义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民事诉讼的第三人有证据证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有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诉讼制度。当事人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提起撤销之诉的主体应属本案的第三人,包括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2)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未参加诉讼;(3)发生法律效率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全部或者部分错误;(4)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二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 18: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