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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户口可以迁回原籍吗?
释义
    户口迁出后是可以迁回原籍的,到户籍所在地办理迁出凭证,准备好迁入户口的相关材料,例如入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入户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材料,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和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一、迁户口本人不能到场怎么办
    1、办理准予迁入手续,本人不去可代办,但应当备齐所有需要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要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2、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本人不去可代办,代办人应为原籍户内成员中的成年人才可以,需要提供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留存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出地派出所审查符合后,开具户口迁移证;3、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最好本人前往,因为入户时打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需要你对其中的项目内容进行确认签字,现场采集本人人像照片录入系统,别人代替不了。此环节需携带准予迁入证明(迁入地留存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拟入户居民户口簿(新立户的不需要)。
    二、离完婚女方的户口怎么办
    离完婚女方的户口可以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或者到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分户手续。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户口迁移流程为: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户口迁入申请,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2、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领取准迁证;3、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并开具迁移证;4、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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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6:3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