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变更强制机制,是指司法机关因案件情况的变化而改变已采取的强制机制。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如果情况发生变化,应当撤销或者变更。对被羁押正在受侦査、起诉、一审、二审的被告人,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内办结,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机制对社会没有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机制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机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机制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