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按现行增值税的纳税环节,其采用的方式是一次课征制还是多次课征制?按现行增值税的纳税环节,其采用的方式是一次课征制还是多次课征制多次课征。增值税是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每次销售或转让都会出现增值额所以每次都要征。“一次课征制”的对称。指同一税种在商品流转的许多环节上都课征,是纳税环节的一种具体形式。它有利于鼓励商品流通采取多渠道、少环节的经营方式,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但在按商品流转全额计税的情况下,多次课征制存在着重复征税的问题,不利于公平税负和简化税制。1994年税制改革前,我国实行的营业税对流通中商品的课税具有多次课征制的特点。即商品每经过一次批发环节,包括零售环节,都要征收一次营业税。而税制改革后的新增值税实行对每个环节的增值部分征税,采用购进扣税法,改变了多环节多次课征含有的重复征税问题。应该指出,多次课征制都是一次课征制,这是针对征税对象和税种而言的。由于相同性质的税种既可合为一个税种,也可以分为不同税种,因此多次课征制和一次课征制也可以相互转化。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