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办喜事是否就不算正式结婚 |
释义 | 办喜事只是民间的一种风俗,不是结婚的必备条件!相反,只办了结婚典礼而没有去办结婚证,在法律意义上不算结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定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因此夫妻关系的确立从取得结婚证时算起,男女双方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了夫妻关系,而是否办理结婚典礼,对夫妻关系的存在没有任何影响。 2、怎么办理结婚登记? 按照申请→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流程办理。 受理申请的条件: ①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③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④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 ⑤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⑥双方自愿结婚; ⑦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⑧当事人持有相关规定的证件。 需要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①常住户口簿;②居民身份证。 一、香港居民和深圳人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深圳结婚登记申请对象深圳市居民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是深圳市户籍居民,另一方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 深圳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一)深圳市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香港居民 1、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原件及复印件); 2、香港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声明有效期6个月)。 (三)男女双方当事人 1、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2、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彩色、黑白均可)。 深圳结婚登记流程初审(当事人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受理(当事人填写声明书)审查(登记员填写审查表)—登记(交纳工本费9元、发证)。 深圳结婚登记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的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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