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犯罪是抽象的危险犯 |
释义 | 一、哪些犯罪是抽象的危险犯 1、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修正案八将本罪从具体改为抽象危险犯) 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3、叛逃罪 4、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5、伪证罪 6、遗弃罪 7、传授犯罪方法罪 二、从轻处罚的情形 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5)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处罚。 (7)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 (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9)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有关抽象危险犯的认定应当基于实际造成的犯罪事实而定,对于可能存在危险的行为,也应当由司法机关依据法律规定来进行判定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那么还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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