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版权由什么部门管 |
释义 | 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的管理工作;各地方基层的版权局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著作权管理。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业务上接受国家版权局的指导。 一、作者享受下列权利 1、以本名、化名或以不署名的方式发表作品。 2、保护作品的完整性。 3、修改已经发表的作品。 4、因观点改变或其他正当理由声明收回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应适当赔偿出版单位损失。 5、通过合法途径,以出版、复制、播放、表演、展览、摄制片、翻译或改编等形式使用作品。 6、因他人使用作品而获得经济报酬。上述权利受到侵犯,作者或其他版权所有者有权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和赔偿损失。 二、侵权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 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1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3、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14、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5、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6、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8、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9、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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