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险合同的解除形式分为法定解除和意志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发生法律规定的事项时,保险合同依据法律解除的一些权利。意志解除是指保险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发生约定情形时,可以按照合同内容中的约定随时解除保险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况一般都是由我国的法律直接规定,但是,不同的主体有不同的法定解除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二条: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