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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标准砌墙规范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1、横平竖直。 2、砂浆饱满(达80%以上)。3、上下错缝(搭接不小于1/4)。4、接槎可靠(斜槎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留斜槎有困难时可留直槎,地震区不得留直槎,并加设拉结筋,拉结筋沿墙500留一层,每120厚墙留一根,但每层最少为2根。当遇到墙体有转角又不能同时砌筑时,采用马牙槎,不可以采用母槎,也不宜采用老虎槎,最好采用斜槎,斜槎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当留置马牙槎时要设置拉结筋5、灰缝厚度要求控制在8~12㎜为宜。6、每日的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8米,雨天施工不宜超过1.2米。 7、砌筑主材要求:底层室内地坪标高上0.5米墙体、电梯井周边墙体、卫生间自楼面起1.5米以下墙、管道井及厨房楼面起1.5米标高墙体均为实心墙,防火墙为标砖砌筑。其余墙体采用煤矸石砖,在砖砌体中,至楼层面起先砌三匹标砖配砖,转角处、墙体端部、构造柱相连处及门窗和洞口边缘均为实心砖套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七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是强制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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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8: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