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档案法律关系的最基本的要素是 |
释义 | 档案法律关系的最基本的要素是档案权利和档案义务, 档案法律关系的最基本的要素主要是主体客体以及内容三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二条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形成档案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依法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下列材料,应当纳入归档范围: (一)反映机关、团体组织沿革和主要职能活动的; (二)反映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主要研发、建设、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以及维护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权益和职工权益的; (三)反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活动的; (四)反映历史上各时期国家治理活动、经济科技发展、社会历史面貌、文化习俗、生态环境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归档的。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依照前款第二项所列范围保存本单位相关材料。 任何一个法律关系都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这三个要素构成,档案法律关系也是如此。 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哲学认为, 认识的主体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 是处在一定社会条件下的具有社会性的现实的人。客体是指进入实践活动领域并和主体发生联系的客观事物。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与哲学上的主体和客体既有一致的地方, 也有不一致之处。哲学上的主体与客体, 是一种抽象的人与世界的概括。而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是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包括法人和自然人;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仅指对主体有意义且能被控制的外在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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