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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赁合同可得损失赔偿
释义
    可得利益是指合同履行以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可得利益必须是纯利润,而不包括为取得这些利益所支付的费用和必须缴纳的税收。
    在租赁合同中,受害人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可得利益的损失可要求违约人赔偿,可得利益损失赔偿有约定赔偿和法定赔偿之分。所谓约定赔偿,是指在违约行为发生后,按照当事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的损失赔偿计算方法,来计算损失赔偿额。
    一、合同签下后对方违约怎么办?
    合同签完后违约的,应当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还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合同双方约定了违约金的,还需要支付违约金;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二、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能得到赔偿吗
    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其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赔偿,赔偿额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720条规定:在租赁期限内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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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9:4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