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供应商质量不合格发函 |
释义 | 法律分析:尊敬的各供应商、供货单位及个人: 因近期部分供货商所提供的xx在使用中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我公司的产品生产进度、质量检验,耽误本公司的合同交货期。严重影响到我公司与客户的商业关系,对我公司的声誉和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鉴于此,本公司决定自_ 年_月 _日起,供货方所提供的xx再次出现质量问题的,我公司将终止和贵供应商、供货单位及个人的合作关系。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供货方承担。 特此函告 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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