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本上没有曾用名怎么开证明 |
释义 | 法律分析:户口本上没有曾用名要开证明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一、个人身份证;二、户口本;三、过去使用过的曾用名的有关证件,如毕业证、学生证等。四、填写更名(曾用名)申请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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