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书遗嘱是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代书遗嘱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代书遗嘱又称代笔遗嘱。 1、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口述内容,同时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2、一般情况下,代书遗嘱须经合法证明属实。 立代书遗嘱有效力的方式是: 1、遗嘱人欲立遗嘱时,首先应邀请两名以上见证人到场,并请其中一人做代书人; 2、由立遗嘱人口述,代书人作记录; 3、代书完毕,代书人必须向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宣读遗嘱全文,或者传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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