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效益不好辞退员工有什么补偿吗 |
释义 | 公司效益不好辞退员工有补偿 用人单位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 公司辞退不给赔偿找以下部门: (一)通常做法 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 2、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投诉。 (二)较经济的做法: 1、向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求他们来调查。 2、如果他们不来调查的话,就向劳动局申诉,写出书面材料。 3、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要求仲裁。 4、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 1、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 2、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3、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4、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 5、试用期被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是无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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