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注销需要哪些流程 |
释义 | 一、公司注销需要哪些流程 1、先到国税局拿注销申请表 2、按国税局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 3、然后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再给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拿着国税局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局拿注销申请表,补税后 4、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再给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拿着税务注销通知书,去注销银行账户; 5、拿着注销通知书到工商局拿注销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完毕并交回工商局,最后吊销营业执照。 二、公司注销的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当然如果你以后没想再开公司的情况下,则可以不用办理注销手续,因为工商局会在每年年度报告时如果不年报,将会自动注销公司的执照。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报税,税务局自然会停止公司的税务登记证。但是如此做法的前提是——3年内将不再有资格成为公司法人,3年后才可恢复正常。 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公司注销都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根据法律上所规定的流程一步步来执行,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以上这些就是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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