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开办公司流程如下: 1、到工商局去领取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核发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3、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4、办理验资报告。 5、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6、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 7、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8、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