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意思不同。因公殉职是在履行职务时牺牲、死亡。因公死亡可以理解为自然人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死亡是为因工死亡。 2、两种死亡者主体身份不同。因公殉职包括行政人员、公司职员、集体单位工作人员等。因公死亡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等。 3、两种死亡的原因不同。因公殉职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在公职期间因公死亡,如在出差途中发生车祸死亡。因公死亡是指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职业中毒导致死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视同工伤的情形。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