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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就医记录册用完了在哪里可以拿新的?
释义
    法律分析:
    医保参保人门诊就医记录册用完之后,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已用完的就医记录册至就近区县医保事务中心或街道医保服务点申请更换。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说明一点,如门急诊就医记录册出现损坏、涂改、缺页等情况也可以申请更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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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20:5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