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所在公司的竞争对手正在使用我们的商业秘密,我可以怎样制止?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规定,对于盗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可以采取诉讼或仲裁等方式进行维权。具体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或申请,要求其停止侵犯、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十一条:竞争者明知或者应知对方的商业秘密是从其规定的渠道获得的,不得以任何方式获取、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当事人有权要求对方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漏或者向第三人披露商业秘密等保密信息。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侵犯其商业秘密的行为,要求其停止侵犯、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当竞争对手盗用公司商业秘密时,可以采取上述法律措施予以维权,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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