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有权根据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和风险等级决定保险费率,并在合同中明确告知被保险人。对于既往性关节炎患者,保险公司可能会认为其存在较高的风险,因此可能会要求额外支付保费。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八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当依照业务风险原则,根据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职业、年龄、性别等因素,确定保险费率,并在保险合同中告知被保险人。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被保险人的风险等级制定不同的保险费率,并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告知被保险人。 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范本》第五条:被保险人有特定疾病或身体不适情况,保险公司有权酌情调整保险费率,并在保险合同中告知被保险人。 因此,既往性关节炎在重疾险中是否需要额外支付保费,应当根据保险公司的具体规定和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而定,需要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