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人才引进补贴政策2022 |
释义 | (一)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引进的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由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给予住房待遇。引进人才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正高级职称)20000元/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副高级职称)10000元/人,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生5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同时,在远安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后3年内,在县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照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分别一次性发放20万元、10万元、5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引进人才优先提供人才周转房。 (三)给予人才津贴。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正高级职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副高级职称)、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分别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800元标准发放人才津贴。补贴期限5年。 (四)纳入后备干部管理。引进人才按程序择优纳入县委组织部后备干部管理库进行培养,表现优秀的,可选拔到党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 武汉人才补贴申请条件? 具有全日制博士、硕士或重点院校本科学历学位的大学毕业生;拥有武汉市新洲区户籍;毕业五年内,申报时在新洲区就业创业满1年;用人单位须在新洲区依法注册、税务登记。申报人须准确提供申报资料,并积极配合各级部门完成相关资料的审核工作。对提供资料不完整、超出申报时间或不在规定期限提供相关资料的不予受理。对2020年度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为医卫一线或基层社区(村)工作者表现优秀的,不限原985、211院校,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者即可申报,且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申报材料不真实的单位及个人,不再受理申报,纳入失信名单;对已审核通过但发放补贴时已经离开新洲区的,停止补贴发放。本补贴与问津英才·青年人才购房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综上问题所述,武汉人才引进补贴政策非常好,有利于引进人才促进发展。建议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的人才进入武汉帮助武汉发展建设。 法律依据:《武汉市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一)本办法所称刚性引进高技能人才指:1.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属于本省市经济发展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的人员;2.与所在单位签订五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3.具备以上两条规定条件的,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或全国技术能手(包括在国家级一类竞赛中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技能人才);2)国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牵头人;(3)省级政府表彰的高技能人才;(4)大型企业首席技师或技能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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