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人所得税中赡养老人申报方式有以下两种方式: 1、纳税人选择申报方式为“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则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信息,在年度自行申报时才能享受扣除,扣缴单位无法获取到该种申报方式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2、纳税人选择申报方式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则单位在使用扣缴端软件时,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选择需要同步的专项项目,点击【更新】,可以获取选择企业扣缴申报的员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这种方式下,纳税人可以在预扣预缴期间享受扣除。 个税赡养老人的申报标准: 1、在填写之前,需要提前准备赡养人的信息,共同赡养人的信息,扣缴义务人的信息; 2、点击修改,填写本人信息,点击保存; 3、被赡养人的出生日期:填写被赡养人的出生日期,具体到年月; 4、与纳税人的关系:根据被赡养人与纳税人的关系填报,区分父亲、母亲、其他三种情况进行选择; 5、共同赡养人: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时填写本栏,无需填写独生子女。填写与纳税人实际承担共同赡养义务的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类型和号码; 6、分摊方式: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时,不需要填写本栏。区分平均分摊、赡养人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三种情况,进行选择。 综上所述,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这个主要是指一些以工资薪金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工作者,有扣缴义务人,也就是用人单位进行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这个指的是工资薪金所得、劳务费收入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收入合一的综合收入。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不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