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什么意思 |
释义 |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根据刑法规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的,因主刑执行期间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因此实际被剥夺政治权利共十三年。 一、刑事诉讼中附加刑包括哪些 刑法附加刑有3种,分别是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可以与主刑一起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二、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该怎么办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 三、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什么?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应将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刑法》第五十八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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