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社保中参保状态不代表待遇享受状态即缴费了养老保险,但还没有退休,不能领取社保,此时就是参保状态而不是享受状态。 社会保险提供最基本保障,企业年金、商业保险也是保障“老有所养”的主要力量。受到运行目的、风险控制等因素影响,作为提供托底的社会保障,其运营效率、服务水平等方面,较商业保险都有较大差距。 健康的养老保险体系,应该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商业保险共同组成,不能期望基本养老保险将所有的事情都办好,社保并不是一劳永逸,社保中参保状态不代表待遇享受状态。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