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发票联是记录进货及付款方面凭证用的。 抵扣联是用于去税务局认证后抵扣 增值税 销项税的。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三条 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 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 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