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法属于哪个领域? |
释义 | 严格按照法律定义来说,建筑法属于行政法。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调整经济关系,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这些经济关系的调整是为了对国家经济活动的宏观调控和加强经营管理。建筑法一共有八章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筑许可,第三章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第六章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这八章内容紧紧围绕的都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关系的规定,所以建筑法属于行政法。 什么是总额法 政府补助有总额法和净额法两种会计处理方法。总额法是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一次或分次确认为收益,而不是作为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成本费用等的扣减。 建筑法规定质保金支付起算时间是什么时候 质保金的支付时间一般情况并没有单独的进行规定,这个主要是配合质保期来进行计算的,只要是在质保期出现的问题的话,那么就可以进行修复。《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什么是差额选举法 差额选举是指,正式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的选举。差额选举是相对于等额选举而言的。差额选举是指,正式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的选举。我国1953年制定的选举法规定,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实行等额选举。差额选举作为一项基本的选举原则,是从1979年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修改后开始实行的。根据我国现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1、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一律实行差额选举。具体的差额幅度为,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2、人大常委会主任、秘书长,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主席,人民政府正职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数一般应多1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1人,也可以等额选举。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乡、民族乡、镇的人大副主席,人民政府副职领导人员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1至3人,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十分之一至五分之一。 法律效力最高的是什么法 法律效力最高的是《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根据《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二轮土地承包法 土地承包制度的改革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点,第一轮土地承包是从家庭联产承包开始到1997年左右。第二轮土地承包则是从97年至今,规定了土地承包30年不变。 该内容由 韦学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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