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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建筑劳务包括哪些项目
释义
    法律分析:1、木工作业:即木模板工程和木门窗工程;2、砌筑作业:即砌体工程;3、抹灰作业:内外墙抹灰;4、石制作:如石质台阶等等;5、油漆作业:油漆、涂料等工程;6、钢筋作业:钢筋工程;7、混凝土作业:混凝土制作、浇注;8、脚手架作业:脚手架搭建;9、楼板作业:预制楼板安装;10、焊接作业:电焊、气焊、钢结构焊接等;11、水暖电安装作业:水电暖安装工程;12、钣金作业:种类分包普通建筑应用较少,主要为金属板饰面工程。13、架线作业:临时用电铺设,主要应用于电力工程项目,普通建筑工程应用较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四十五条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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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3:3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