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案半年了没结果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在接受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并要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受害人可积极提供有关线索,协助警方破案。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破案的具体期限。如果当事人确有警方有玩忽职守不作为的证据,可向其上级机关、人民检察院投诉控告 。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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