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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彩色复印件还需要盖章吗
释义
    

法律主观:
    


    合同复印件不需要盖章,因为 生效的合同 的原件已经有盖章,在复印件上盖章,那么复印件实质上就属于原件。复印件本身并不发挥原件的作用,也就不需要盖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民事诉讼证据 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书证,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经核对无误的副本或者复制件。是副本或者复制件的,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来源和取证情况。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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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6:3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