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强化公共场所疫情防控,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市委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对健康码中被赋予“亮黄牌”人员和行程码有烟台市外旅居史“带星码”的人员实行限制进入部分场所措施。如果在海人员7天内没有核酸检测阴性记录,扫场所码时健康码二维码下方第一行核酸检测标牌会变成黄色,即“亮黄牌”;如果在海人员14天内去过的城市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或被调整为中高风险,行程码则会带星号,即“带星码”。严格限制“亮黄牌”、行程码有烟台市外旅居史“带星码”人员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除医疗卫生机构外),包括机关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学校、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养老服务机构;餐饮单位、宾馆、酒店、民宿、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各类企业、建设工地、交通站点、交通场站出入口等场所;冷链食品、物流快递等重点生产、加工、运输等场所;其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人员出入较多的场所等。严禁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游艇、轮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 拓展资料:各公共场所经营者务必按照要求,在“扫码、测温、验码(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戴口罩”的基础上,加强对“亮黄牌”、行程码有烟台市外旅居史“带星码”的人员的管控,一旦发现,禁止进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五条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