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口普查在外地租房的,只需要在居住地接受普查即可。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普查员登记普查短表时,应先填写住户项目,再逐人填写个人项目。填写按人登记的项目时,第一人应填户主,然后填户主的配偶和其他关系的人。 法律依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二十四条 人口普查对象应当按时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得隐瞒有关情况,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拒绝或者阻碍人口普查工作。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二十五条 人口普查对象应当在普查表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