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税务查到进项未转出,将被视作偷漏税行为而依法受到处罚处理并应予被追缴税款及相应滞纳金。作为纳税人,在得到税务所相关进项税转出(计缴相应增值税)的指示时,必须立即予以自查,核实无误后按照要求操作,如存在异议的则必须及时与税务所直接沟通,提供相关事实证据依法向税务所复议。纳税人未按照法规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法规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乘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