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营运和非营运的小汽车,车辆年审时间不一样。非营运小型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6年内免检的车辆,在没有发生重大事故的情况下,免上线检车,到检车时间时,携带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当年在有效期内的交强险保单,到车管所办理。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在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审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