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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捡到的孩子怎样上户口
释义
    捡到小孩先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有了收养手续,养父母和养子女就有了权利义务关系,然后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入户手续,就可以上户口了。法律规定,凡是无户口人员,不管是什么时候、什么原因产生的,都要及时为他们依法办理户口登记。
    一、非婚生子女户口怎么办理
    (1)有医学出生证明的,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依法申报入户;没有医学出生证明的,要持司法鉴定许可证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
    (2)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社会抚养费收据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3)非婚生子女在完成相应的手续,上完户口后,就可以享受和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
    二、收养弃婴如何办理手续
    收养弃婴要带齐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手续。收养人应当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收养条件,即收养人应当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
    三、抱养孩子怎样上户口
    抱养的孩子上户口,必须先办理收养手续,收养人如符合条件并提供完整的收养登记材料,就可到弃婴发生地所在县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再到公安部门申请户口。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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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23:5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