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对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上述人员,由扣缴义务人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办理申请减征税款的事项。 (二)对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上述人员,自行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请减征税款的事项。 (三)对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上述人员,应向扣缴义务人说明情况后,双方中任一方均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请减征税款的事项。 (四)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人减征税款申请后,须在3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纳税人送达减税审批书面决定。 (五)对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上述人员,税务机关正式批准减税后,如个体工商户经营执照发生变更,或雇佣人员中残疾人比例发生变更的,需在15个工作日内重新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审批手续。 (六)对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上述人员,税务机关的正式批准减税跨年度长期有效。 (七)申请减征个人所得税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书面资料。 一、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是何种方式获得的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获得方式: 1、凡是纳税人所在单位已经进行明细申报,纳税个人因某种特定需要,如办理贷款、出国留学手续等,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的,只须纳税个人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经审核无误,便可即时开具其相应期间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款的完税证明。 2、凡代扣代缴单位已经进行明细申报,税务机关为该单位每一纳税人开具一张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3、对所在单位暂未进行明细申报,纳税人因某种特定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的,须提供合法身份证明,以及扣缴义务人开具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可为其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