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拍卖房产流程具体如下: 1、拍卖房产流程中客户委托,拍卖行接受; 2、鉴定与估价拍卖; 3、拍卖房产底价的确定; 4、确定拍卖日期; 5、发布拍卖公告; 6、审查竞买人资格; 7、竞买人缴付保证金; 8、组织拍卖会实施; 9、拍卖品的权属移交。 通过法院拍卖的房产,过户的所需材料是什么 通过法院拍卖的房产,过户需要提交的资料有: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2、竞授人身份证明; 3、拍卖成交确认书、付清拍卖款证明; 4、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5、原产权证书,人民法院在办案中未能收回原产权证的,需以法院名义发报公告作废; 6、若所拍卖的房地产是行政划拔、减免地价的,需提交用地补充协议和付清地款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百五十四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