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防工程名称有哪些 |
释义 | 人防工程名称如下: 1.防空洞 防空洞是为了防备敌人空袭减少损害而挖掘的,防空洞是一般理解中最为典型的人防工程设施。 2.地道工程 地道工程是大部分主体地面低于最低出入口的暗挖工程,多建于平地。 3.坑道工程 坑道工程是大部分主体地面高于最低出入口的暗挖工程,多建于山地或丘陵地。坑道工程大都利用高出地面的山地、丘陵、台地从自然地面或自然地面以上部位切口、掘进水平倾角<50度。 4.堆积式工程 堆积式工程是大部分结构在原地表以上且被回填物覆盖的工程。 5.掘开式工程 掘开式工程是采用明挖法施工且大部分结构处于原地表以下的工程,包括单建式工程和附建式工程。单建式工程上部一般没有直接相连的建筑物;附建式工程上部有坚固的楼房,亦称防空地下室。 6.指挥通信工程 指挥通信工程是指各级人防指挥所及其通信、电源、水源等配套工程的总称。 7.医疗救护工程 医疗救护工程是在战时提供医疗救护的地下中心医院、地下急救医院、医疗救护点的总称。 8.防空专业队工程 防空专业队工程是指各级抢险抢修、救护、消防、防化、通信、运输、治安专业队工程及相应的附属配套工程。 9.人员掩蔽工程 人员掩蔽工程是指各级党政军机关,以及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区的掩蔽工程及其附属配套工程。 10.其它配套工程 其他配套工程是指地下医院、各类仓库、生产车间、疏散机动干道、连接通道、区域性电站、供水站、核化监测站、音响警报站等。 11.地铁工程 地铁以交通运营为主,战时则承担着人员转运、重要物资输送的重要生命线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第二十七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行影响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或者降低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能力的作业,不得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和倾倒废弃物,不得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 第二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人民防空工程;确需拆除的,必须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并由拆除单位负责补建或者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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