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债务抵销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债权债务抵销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 2、被抵销债务已到期;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4、不具有不得抵销的情形。 《民法典》第568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56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一、企业法定抵销有哪些条件 企业法定抵销条件如下: 1、债务到期、当事人互负债务共享债权、债务标的物种类和质量相同; 2、到期债务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 3、抵销的基础是双方既互相负债又互相分享债权; 4、只有债务没有债权,或者只有债权没有债务,没有抵销; 5、债务标的物种类和质量相同,债务标的物种类或质量不同的,不能抵消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二、抵销权具有溯及力是指什么 抵销权具有溯及力是指债务抵销的可追溯性和效力,即债务抵销可以追溯到相互债务之间的关系,并根据抵销金额消除债务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相互承担到期债务的,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和质量相同的,除法律规定或者合同性质不能抵销外,任何一方都可以抵销自己的债务和对方的债务。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后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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