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担保合同应包含:1.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3.保证方式(一般/连带责任)。4.保证担保范围。5.保证期间。1、主债权种类和数额应得到保证。 2、债务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债务。 3、保证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4、若当事人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担保的范围和期间应明确规定。《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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