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撕打扭伤可以认定故意伤害吗 |
释义 | 双方撕打扭伤可以认定故意伤害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双方撕打如果是在因为民事纠纷而造成的,双方扭伤的情况下,一般不会认定故意伤害,而是属于治安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故意伤害可否进行自诉 首先,须是亲告罪,受害人才可以到法院提起自诉,相反的,如果属于亲告罪的受害人到公安机关报警,要求处理的,公安机关是不会立案侦查的,自诉案件规定只能由受害人到法院起诉。下类四项犯罪就需要受害人到法院起诉: (1)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 (3)虐待案,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 (4)侵占案。 当然,遭受了故意伤害情节较轻,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并不是只能认倒霉,如果有证据能证明的存在事实,可以到法院提起自诉,这是属于例外的情况,除了故意伤害,如果有以下几种情况,情节轻微的,也可以到法院提起自诉: (1)非法侵入住宅案; (2)侵犯通信自由案; (3)重婚案; (4)遗弃案; (5)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6)侵犯知识产权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属于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侵犯财产权利的类型犯罪,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在日常生活中还会遇到的有是明明有证据证明对他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而且是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却作出不予追究。这时候受害人可以拿出曾经向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控告的凭证到法院提起自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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