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拒执罪立案后不可以撤案。 犯罪一旦构成具有不可逆性。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告人在一审判决宣告前,履行全部或部分执行义务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拒执罪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拒执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行为主体,必须是应当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的人; 2、行为表现,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3、行为人在判决、裁定生效之前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的,不应以拒执罪论处,其次,行为人在行立案之后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的,应以拒执罪论处; 4、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