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判十年一般几年出狱视情况而定。如没有减刑情节的,一般是十年方可出狱。如有减刑情节的,至少五年方可出狱。如在服刑期间发现漏罪或又犯新罪的,则不止十年。 刑事案件的判刑标准: 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等从轻处罚; 2、对于未遂犯犯罪,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3、对于从犯,应当根据犯罪事实等,从轻或减轻处罚; 4、对于累犯,不得适用假释等; 5、量刑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6、其他判刑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