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权利义务因主体的变更而终止吗? |
释义 | 合同权利义务不会因主体变更而终止。合同主体发生变更,即由新的合同当事人代替旧的合同当事人,但合同的客体,即合同的标的并没有发生变化。实际是合同的转让。 一、保险公司变更合同合法吗 保险公司变更合同条款合法吗:变更应当让当事人知情。保险合同变更条款:1、保险合同主体变更的定义。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指保险人及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变更。2、保险人的变更。保险人的变更,是指保险企业因破产、解散、合并、分立而发生的变更,经国家保险管理机关批准,将其所承担的部分或全部保险合同责任转移给其他保险公司或政府有关基金承担。3、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变更。在保险实践活动中,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变更最为常见,而且在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中情况各不相同。(1)在财产保险中,由于保险财产的买卖、转让、继承等法律行为而引起保险标的所有权转移,从而引起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变更。由于保险合同的主要形式是保险单,因此,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变更又会涉及到保险单的转让。 二、公司更名后原来的合同还有效吗 公司更名后原来的合同仍然有效。名称变更与合同变更不同,事实上,公司的签约主体和权利义务没有发生变化,而合同变更是在主体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权利义务发生变化,属于合同内容发生变化。例如: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规格、履行金额或时间、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合同内容的一项或多项变更。 三、债务转移的法律规定 债务转移的法律规定: 1、债务是可转移的,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履行的债务不能转移; 2、约定债务转移的以债权人同意为必要条件; 3、产生了新的合同关系,转移前之合同关系消灭,转移后的合同关系产生; 4、合同主体已经变更,第三人成为合同当事人。 所谓合同义务的转移,指基于当事人协议或法律规定,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债务人地位成为新债务人而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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