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费重复交了两次咋退 |
释义 | 参保单位及个人原因造成的重复缴费,只退回重复时段个人缴费部分,不退单位缴费部分,重复时段单位缴费并入统筹基金;非参保单位及个人原因造成的重复缴费,退回全部缴费额,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 医保重复缴费如何办理退费: 1、参保单位和个人原因造成重复缴费的,只退还重复期间个人缴费部分,不退还单位缴费部分,重复期间单位缴费部分纳入统筹基金;非参保单位和个人造成重复缴费纯御指的,应当予以退还,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做配缴费。 2、参保人员在两地或两地以上同时存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拆如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移送受理后按规定负责清理。 3.转入接收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认保留其中一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清理其他关系,个人账户储存额返还本人,相应个人缴费年限不再重复计算。 4.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社会保险费不要同时在多个地方重复缴纳,以免日后转移带来不便。 医疗费用保险是指保险人为被保险人在治疗疾病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提供保险保障的保险。医保费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有助于消除因疾病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有利于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医保交多交错时,参保人或经办人应当携有关资料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费。 职工医保方面,退费分四种情况: 1.个人参保人员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费后,经审核符合享受医保缴费费率优惠和财政补助,若参保人员已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费,可申请退还应享受的优惠和补助。 2.若未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费,应根据区县在市级统筹前的缴费标准,由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核定退费金额,并提出退费申请。经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审核后,报市社保局复核。经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财政局批准后,方可退费。 3.个人参保人员按年度正常缴费后,经审核符合享受医保优惠政策,但又转为单位参保职工或死亡的,可按其享受医保优惠政策计算的金额退还。 4.个人参保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已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并缴费,同时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形成重复的缴费,本人可在次年,申请退还重复期间个人参保缴纳的费用。如果嫌麻烦,完全可以找人人保缴社保呀! 医疗保险以下情况不予退费: 1.参保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参保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形成的重复缴费,其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其个人账户合并。 2.对参保人员在同一时期参加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其重复的缴费不予退还。 3.上年度社平工资公布前,由单位为其办理完医疗保险停保或关系转移的人员,在社平工资公布后其职工医保缴费和个人账户不再清算和退费。 4.个人参保人员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自愿选择按一、二档缴费后,不得以退保或转档的名义要求退还已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5.对个体参保人员按一档标准按年缴费,并在保险生效期间死亡的,纳入统筹基金和大额医保费的部分不予退还。 6.市级统筹前,参保人员在市内不同统筹地区间发生的重复缴费不予退还,其个人账户按规定合并。 一、职工医保方面,退费分四种情况: 1.个人参保人员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费后,经审核符合享受医保缴费费率优惠和财政补助,若参保人员已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费,可申请退还应享受的优惠和补助。 2.若未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费,应根据区县在市级统筹前的缴费标准,由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核定退费金额,并提出退费申请。经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审核后,报市社保局复核。经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财政局批准后,方可退费。 3.个人参保人员按年度正常缴费后,经审核符合享受医保优惠政策,但又转为单位参保职工或死亡的,可按其享受医保优惠政策计算的金额退还。 4.个人参保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已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并缴费,同时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形成重复的缴费,本人可在次年,申请退还重复期间个人参保缴纳的费用。如果嫌麻烦,完全可以找人人保缴社保呀! 二、医疗保险以下情况不予退费: 1.参保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参保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形成的重复缴费,其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其个人账户合并。 2.对参保人员在同一时期参加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其重复的缴费不予退还。 3.上年度社平工资公布前,由单位为其办理完医疗保险停保或关系转移的人员,在社平工资公布后其职工医保缴费和个人账户不再清算和退费。 4.个人参保人员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自愿选择按一、二档缴费后,不得以退保或转档的名义要求退还已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5.对个体参保人员按一档标准按年缴费,并在保险生效期间死亡的,纳入统筹基金和大额医保费的部分不予退还。 6.市级统筹前,参保人员在市内不同统筹地区间发生的重复缴费不予退还,其个人账户按规定合并。 退费办理所需材料有以下内容 1、本人身份证;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居民社会医疗保险退费申请表》。 医保交多交错退费办理流程 1、申报:参保人员提供相应档案材料到辖区内各街道社保所申报,并填写相关表格,到医保所居民医保窗口提出申请,提供资料; 2、审核:街道社保所工作人员根据相关文件审核参保人员提供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保申请表》; 3、办理: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根据填写的相关表格资料录入社保系统,并生成相应的退费通知单,核对无误后打印并告知参保人员。符合条件的给予医保退保,出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款通知单》;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九十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