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差额征税的差额如何确定: 使用差额征税时需要计算公式,有计税销售额、税额、差额等公式,其中差额是总营业额减去支付给另外的营业额,也就是成本,税额的公式是(含税销售额-扣除额)乘税率或征收率/ (1+税率或征收率)。 差额征税方式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计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含税价款)除以(1+对应征税应税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2、小规模纳税人:计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含税价款)除以(1+征收率)。 综合所述,差额是总营业额减去支付给另外的营业额,也就是成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五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