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苏州老城区限行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2018年12月1日起,每日7时至20时,禁止高排放汽车在苏虹路、星华街、独墅湖大道、星塘街、东方大道、通达路、通湖路、尹丰路、东进路、东吴南路、吴中大道、友新路、太湖西路、福运路、晋源路、苏福路、金枫路、泰山路、长江路、城北西路、苏虞张公路、阳澄湖西路、永方路、太阳路、星杭街闭合的区域内(不含上述道路和区域内国、省道和高速公路)通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条 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